问题 | 老人立遗嘱要怎样才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老人立遗嘱若要具备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具体如下:
1.主体适格:立遗嘱人必须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老人的精神状态和认知能力要正常,能够清晰、准确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并且能够正确地表达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和意愿。 2.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必须是老人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任何被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影响其真实想法表达的情况。 3.内容合法:遗嘱所涉及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个人的合法权益。 4.形式合法:常见的遗嘱形式及要求包括: 自书遗嘱:需由老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写完后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确定遗嘱的时间顺序。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老人书写遗嘱内容,同样要注明年、月、日,最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分别签名。 公证遗嘱:老人需要前往公证机构,按照公证程序办理遗嘱公证,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总之,老人在立遗嘱时务必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这样才能保证遗嘱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年事已高,欲立遗嘱。他先自行书写了一份遗嘱,但未注明日期。后在小李的哄骗下,又订立了一份代书遗嘱,且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小胡与小李有利害关系。小朱质疑这两份遗嘱的法律效力。 案情分析: 1、小朱爷爷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形式合法的要求,无法确定遗嘱时间顺序,可能影响其效力。 2、代书遗嘱存在问题,因是在小李哄骗下订立,意思表示不真实,且见证人小胡与小李有利害关系,不满足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条件,该代书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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