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遗产继承顺序有着明确的规则,具体如下:
一、法定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适用的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其中,子女的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他们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与亲生子女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的情况。 父母方面,生父母是亲生父母,养父母是通过收养关系成为父母的,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在继承范围内。 第二顺序继承人: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 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房产继承将按照遗嘱的指定进行。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比如只指定某个子女继承房产;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例如将房产遗赠给慈善机构等。 三、遗赠扶养协议 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就按照协议办理。 其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即当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或法定继承发生冲突时,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未留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小朱有配偶小丽,亲生子女小李和小胡,还有养女小静。在房产继承上,小李认为养女小静不应有继承权,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在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时,适用法定继承。小丽作为配偶、小李和小胡作为亲生子女、小静作为养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小静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小李的主张无法律依据,该房产应由小丽、小李、小胡和小静共同继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