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有权处置已故配偶的房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老人单独处置已故配偶房产受限
在一般情形下,老人是没有权利单独对已故配偶的房产进行处置的。 这背后涉及到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 2.房产归属及遗产分配 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它的产权分配是有明确规定的。 其中一半的产权自然是属于健在的老人,而另一半则属于已故配偶留下的遗产。 对于这部分遗产,需要按照法定的方式来进行分配。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 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依法享有继承相应份额的权利。 例如,若有两个子女和健在的老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对于已故配偶那一半房产,三人原则上是均分的。 3.老人处置房产的程序 若老人想要处置该房产,必须先经过遗产继承程序,以此来明确各继承人的具体份额。 常见的方式有协商一致,比如老人可以和其他继承人沟通协商,让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并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 只有在将房产全部过户到老人名下之后,老人才能够对整套房产进行处置。 或者按照各自所继承的份额对房产进行分割,比如将房产作价后按份额分配资金等,然后再依据各自份额对房产进行相应的处置。 案情回顾: 小朱的老伴去世后,小朱想单独卖掉夫妻共有的房产,子女小李、小胡不同意,引发争议。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小朱认为自己可随意处置,子女则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后再处置。 案情分析: 1、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产权归小朱,另一半是已故配偶遗产。按法定继承,小朱、小李、小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部分原则上应均分。所以小朱不能单独处置整套房产。 2、若小朱要处置房产,需先经遗产继承程序明确份额。可协商让子女放弃继承并公证,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处置;或者按份额分割房产,如作价后分配资金,再依据份额处置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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