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有遗产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对于遗产继承权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人员的继承权情况:
一、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1.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是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人,他们在婚姻生活中相互扶持,对家庭财产有着共同的权益。 子女方面,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涵盖了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则包含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依法享有优先继承权。 2.第二顺序继承人: 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姐妹、养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姐妹。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样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通常情况下,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人 被继承人有权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的遗产进行分配。 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遗产,比如指定某个子女单独继承房产。 此外,还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例如将一部分财产捐赠给慈善机构。 这些被指定的人就成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继承或受赠行为是依据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的。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配偶小丽,还有养子女小胡和继子女小李(有扶养关系),另有姐妹小静。小朱生前未立遗嘱,小静认为自己也应参与遗产分配,与小丽等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丽作为配偶、小胡作为养子女、小李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优先继承权。 2、小静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小静不参与此次遗产继承,遗产应由小丽、小胡和小李共同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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