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世后哪些人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当老人去世后,遗产的继承有着明确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类有继承权的人员:
1.法定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首先是配偶,他们在婚姻关系中相互扶持,在法律上对彼此的财产有相应的继承权。 子女也是重要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范围广泛,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生育的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他们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养子女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与养父母建立了拟制血亲关系,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若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扶助义务,便形成了扶养关系,也可继承。 父母同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通常情况下,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继承人:若老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按遗嘱内容继承遗产。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体现了老人对自身财产处分的意愿。 3.受遗赠人:老人还可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受遗赠人便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去世,留下一笔遗产。小朱作为婚生子女,认为自己应继承大部分遗产,而小胡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也主张同等继承权,且爷爷生前立有遗嘱将部分财产赠给非法定继承人小丽,这引发了遗产分配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其作为婚生子女,在没有遗嘱特殊安排下,对爷爷遗产有法定份额。 2、小胡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小朱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在遗产分配上应平等对待。 3、小丽作为受遗赠人,根据爷爷合法有效的遗嘱,有权获得遗嘱中指定赠给她的财产,这体现了老人对自身财产的处分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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