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自己写的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个人自己书写的遗嘱,在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这种遗嘱形式就是我们常说的自书遗嘱。
下面来详细说说自书遗嘱有效的具体条件: 一、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需要能够独立开展民事活动,其精神状态要保持正常,对自身的行为和决定有清晰的认知,能够准确、清楚地表达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 比如,一个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二、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完全出于自愿所立下的,不存在受到他人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情形的干扰。 也就是说,遗嘱内容是遗嘱人在没有外界压力和误导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意愿书写的。 三、遗嘱内容合法合规 遗嘱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损害到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个人的利益。 四、书写及标注规范 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写完后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样可以明确遗嘱的形成时间和真实性。 只要自书遗嘱同时满足上述这些条件,那它就是有效的。 不过要注意,如果之后又立下了新的遗嘱,且新遗嘱内容与之前的自书遗嘱相抵触,那么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年迈体弱,独自书写了一份遗嘱,将自己房产留给照顾自己多年的小李。小胡却称小朱当时精神恍惚,遗嘱非其真实意思,且小朱未标注日期,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小朱当时精神状态正常,能清晰认知自身行为和决定,所立遗嘱才可能有效,若如小胡所说精神恍惚则可能无效。 2、体现真实意思方面,若小朱立遗嘱时未受欺诈、胁迫,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想法,遗嘱才有效。 3、书写及标注规范上,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规范要求,可能影响遗嘱效力。 4、若之后无新遗嘱抵触,满足其他条件下,标注规范后此遗嘱可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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