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女儿能分父母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农村拆迁过程中,女儿能否分得父母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法定继承层面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男女在继承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这意味着女儿作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在特定条件下对父母财产有平等的分配权。 具体来说,当父母没有留下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协议时,对于因农村拆迁所获得的相关财产权益,比如拆迁补偿款、安置房屋等,女儿和其他法定继承人一样,都有权参与分配。 这是法律赋予女儿的基本权利,保障了女性在家庭财产继承中的合法地位。 二、家庭财产贡献角度 若拆迁涉及的财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女儿对该财产的形成有实际贡献,例如在房屋建造过程中出资购买建筑材料,或者参与房屋建设付出了劳动等,那么女儿就有权依据自己的贡献主张相应份额的财产分配。 因为她的付出对家庭财产的形成起到了积极作用,理应获得合理的回报。 三、父母意愿方面 若父母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等方式,明确表达了财产的分配方案,并且在方案中排除了女儿的分配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父母的意愿来执行财产分配。 因为遗嘱体现了父母对自身财产的处置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兄妹,农村老家房屋拆迁获得补偿款和安置房屋。父母未留遗嘱,小朱认为自己作为女儿应分得财产,小李却觉得女儿不该分。且小朱曾参与房屋建设有出资,对于能否据此多分财产,双方也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定继承层面看,依据《民法典》男女继承权利平等,父母无有效遗嘱时,小朱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参与拆迁财产分配。 2、从家庭财产贡献角度出发,小朱对房屋建设有出资,对家庭财产形成有实际贡献,有权按贡献主张相应份额的财产分配。 3、父母意愿方面,因父母未留遗嘱排除小朱分配权,所以应按法定继承等相关规定分配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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