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五个法律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五个法律要件具体如下: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要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且能够正确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例如,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成年人,通常具备这种能力。 而对于一些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精神障碍,无法正确认知和表达的人,则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完全自愿作出的,不存在任何受欺诈、胁迫等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形。 比如,不能是在他人的欺骗下,误以为自己的财产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而立下遗嘱;也不能是在他人的威胁下,被迫做出不符合自己真实想法的财产分配安排。 三、遗嘱的内容须合法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不能将非法所得的财产通过遗嘱进行分配,也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遗产份额。 四、遗嘱的形式须符合法律规定 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每种形式都有其相应的法定要求。 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 五、遗嘱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是为了保障这类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他们在遗嘱生效后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五个要件,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遗嘱,将财产分配给子女。但小胡质疑遗嘱效力,争议点在于小朱立遗嘱时精神状态欠佳,且遗嘱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小静留份额,遗嘱形式也存疑。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人能力,若小朱立遗嘱时精神有障碍,无法正确认知和表达,就不具备遗嘱能力,遗嘱可能无效。 2、若小朱是受胁迫等非自愿情况下立遗嘱,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该遗嘱也可能无效。 3、未给小静留必要份额,违反相关规定,遗嘱效力存疑。 4、若遗嘱形式不符合如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等法定要求,也影响其效力。 5、遗嘱内容须合法,若涉及非法财产分配则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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