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去世前口头承诺算遗嘱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亲去世前的口头承诺是否算遗嘱,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符合口头遗嘱条件时算遗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特定的危急情形下,遗嘱人是可以订立口头遗嘱的。 这里所说的危急情况,通常是指遗嘱人面临生命垂危、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不可预见且紧急的状况,使其在当时的情况下无法通过正常的书面或录音录像等方式来订立遗嘱。 而且,在订立口头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些见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 二、不符合条件时不算遗嘱 如果不存在危急情况, 或者虽然当时存在危急情况,但没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那么这样的口头承诺同样不能算作有效的遗嘱。 这是因为口头遗嘱相较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其证明力相对较弱,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严肃性,法律对口头遗嘱的设立设定了严格的条件。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前曾有口头承诺,涉及财产分配。小朱认为这是父亲的遗嘱,可按此执行,但其亲属小胡提出异议,争议点在于父亲去世前的口头承诺是否算遗嘱。 案情分析: 1、若父亲是在危急情形下,如突发重疾生命垂危,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该口头承诺符合法定条件,可算遗嘱。但危急情况消除后,若父亲能书面或录音录像立遗嘱,此口头遗嘱失效。 2、若父亲身体健康、意识清醒时随口承诺,或危急时无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该口头承诺不算有效遗嘱,因法律对口头遗嘱设立条件严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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