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包括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在合法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彼此互为配偶。 这种合法的婚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基于此,双方在一方去世时,另一方享有法定的继承权,能够依法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 2.子女:涵盖多种情况。 婚生子女是在合法婚姻关系内出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然出生时父母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但同样享有继承权;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他们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生父母是基于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是通过合法收养关系成为子女父母的;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存在实际的抚养赡养关系。 4.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体现了对他们付出的认可和保障。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1.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小朱有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父母小静和小丽。此外,小朱还有兄弟姐妹。争议点在于遗产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能够继承相应遗产份额。 2、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小朱遗产的权利。 3、小静和小丽作为养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遗产继承。 4、小朱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他们不参与此次遗产继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