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顺位人继承比例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关于遗产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通常情况下,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应当均等分配的。 不过,在实际的遗产分配过程中,也会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1.照顾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者:对于那些生活存在特殊困难,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应当给予特殊的照顾。 比如,有的继承人可能因为身患重病、残疾等原因,导致生活艰难且无法通过自身劳动获取收入,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遗产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 2.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者可多分: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一些。 3.不尽扶养义务者少分或不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比如,有些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却不闻不问。 4.协商同意可不均等分配: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按照均等的方式分配遗产。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小朱(配偶)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小李(子女)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小胡(子女)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在遗产分配时,小朱认为自己应多分,小胡觉得应均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根据法律规定,在遗产分配时应当给予特殊照顾,所以小朱要求多分有一定法律依据。 2、小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且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按照法律,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小胡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这种情况下,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遗产分配应综合考虑各继承人情况,而不是简单均分,要遵循法律对特殊情形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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