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对于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着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若继承人主观上存在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不论这一杀害行为最终是否得逞,都将丧失继承权。 比如,继承人因贪图财产,蓄意策划杀害被继承人,即便因某些意外原因未能成功实施杀害行为,其继承权也会被依法剥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当继承人是以争夺遗产为目的,并实施了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时,其继承权便不复存在。 例如,在知晓被继承人遗产丰厚的情况下,为了能独占或多占遗产份额,而对其他有继承权的人痛下杀手。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遗弃表现为对被继承人有法定抚养义务却拒不履行,如对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被继承人弃之不顾。 虐待情节严重则需结合具体行为和造成的后果来判定,像长期对被继承人进行打骂、不给饭吃等恶劣行为。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例如,继承人通过伪造遗嘱企图独占遗产,或者篡改遗嘱内容以增加自己的遗产份额,严重侵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就会丧失继承权。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如通过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干扰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真实意愿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 不过,若继承人有上述第3至5项行为,但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该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不丧失。 案情回顾: 小朱为争夺遗产,蓄意杀害被继承人但未得逞。小李为独占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小胡遗弃年老体弱的被继承人。小丽伪造遗嘱企图独占遗产。小静胁迫被继承人变更遗嘱。后小胡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争议点在于他们的继承权是否丧失。 案情分析: 1、小朱主观上有杀害被继承人故意,虽未得逞,依规定其继承权应丧失。 2、小李以争夺遗产为目的杀害其他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复存在。 3、小胡虽有遗弃行为,但有悔改且被继承人宽恕,其继承权可不丧失。 4、小丽伪造遗嘱企图独占遗产,情节严重,应丧失继承权。 5、小静胁迫被继承人变更遗嘱,情节严重,其继承权应丧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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