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去世遗产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母亲去世后遗产继承问题有明确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 1.配偶:也就是母亲的丈夫。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相互扶持,共同生活,所以丈夫作为配偶,享有遗产继承权。 2.子女: 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他们与母亲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 非婚生子女:虽然其出生不符合法定婚姻程序,但与母亲的血缘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 养子女:经合法收养程序成立的收养关系,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继子女与母亲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父母:即母亲的父亲和母亲,他们对自己子女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利。 二、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当然,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案情回顾: 小静母亲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引发继承争议。小朱作为配偶主张继承,小胡作为婚生子女要求均等分配,小丽作为养子女称自己也有份,而有扶养能力却未尽扶养义务的小李也想参与分配,各方就遗产分配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配偶,依据法律规定,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遗产继承权。 2、小胡作为婚生子女、小丽作为养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小朱等享有同等继承权。 3、小李虽为继承人,但因其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若存在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母亲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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