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财产可以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共同财产能否继承的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中一方去世时,这些共同财产并非全部都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进行分割,其中一半应归属于在世一方,作为其个人财产。 另一半则作为死者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 二、家庭共同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积累的财产。 在处理这类财产的继承问题时,首先要做的是将家庭共同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部分进行析出。 只有在明确区分出各家庭成员应得的份额后,剩余属于死者的那部分财产,才能够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进行继承。 三、合伙等共同财产 在合伙经营等情况下,合伙人死亡时,其在合伙中所拥有的财产份额是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的。 不过,继承人能否继续参与合伙经营,则需要根据合伙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来确定。 如果合伙协议允许,继承人可以在继承财产份额的同时,继续参与合伙经营;如果协议不允许,则需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只有共同财产中明确属于死者个人的部分,才能够作为遗产被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共同拥有房产等财产。小朱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小胡主张继承全部房产,认为是小朱遗产,小李则认为应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小朱与小丽、小静合伙经营,小朱去世后,继承人小胡想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但合伙协议无明确约定。 案情分析: 1、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分割,一半归小李,另一半作为小朱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不能全部作为遗产。 2、对于合伙共同财产,小朱的财产份额可作为遗产由小胡继承,但能否继续参与合伙经营需看合伙协议约定,无约定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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