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放弃继承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认定放弃继承财产,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重要要点:
一、明确表示 继承人要清晰、确切地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不能含糊不清。 二、时间限制 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 因为在继承开始前,继承尚未实际发生,不存在放弃的问题;而遗产处理后,财产的归属已基本确定,此时再表示放弃一般不会被认可,这是为了维护遗产分配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三、真实意思 放弃继承必须是继承人真实的意愿体现,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四、行为能力 作出放弃表示的继承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其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所以其放弃行为需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 五、形式要求 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放弃继承必须采用特定形式,但书面形式且经过公证的放弃声明,在实践中更具证明力。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小胡称小朱曾口头表示放弃继承,小朱却否认,主张自己从未明确放弃。且小朱在遗产处理前精神出现问题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也未代理其作出放弃行为。围绕小朱是否放弃继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仅口头表述且被否认,不符合明确表示的要求,不能认定其放弃继承。 2、小朱在遗产处理前已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放弃行为需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未经此程序,不应认定放弃。 3、无证据表明小朱放弃是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不成立。 4、小朱缺乏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其放弃行为无效。 5、小朱未作出书面且公证的放弃声明,难以认定其放弃继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