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在符合特定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具备法律效力,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一、遗嘱形式合法 遗嘱的形式多种多样,不同形式有不同要求。 例如自书遗嘱,这要求遗嘱人必须亲自用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书写完毕后,要在遗嘱结尾处签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并清晰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再如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书写完成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并同样注明准确的年、月、日。 二、遗嘱人具备相应能力 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也就是说,遗嘱人要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法律意义和后果,能够正确地表达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不存在意识不清、精神障碍等影响其正常表意的情况。 三、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所立下的,不存在任何受到欺诈、胁迫等外力不当干扰的情形。 比如,不能是在他人的欺骗下,对财产处分作出违背自己本意的决定。 四、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而且,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擅自处分他人财产。 只有当遗嘱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时,才具有法律效力,从而受到法律的保护。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一份代书遗嘱,将自己与妻子共有的房产全部留给小李。代书时只有一人见证,且小朱当时意识模糊,存在精神障碍,遗嘱结尾未注明日期。小胡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认为该遗嘱无效,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从遗嘱形式看,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应注明日期,此遗嘱形式不合法。 2、遗嘱人能力方面,小朱立遗嘱时意识模糊、有精神障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思表示上,因小朱状态不佳,难以确定是其真实意愿。 4、内容上,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小朱擅自处分全部房产不合法。故该遗嘱不具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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