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有效的条件和标准包括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有效的条件和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这意味着遗嘱人要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有充分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比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由于无法正确认识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此时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而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他们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尚未完全成熟,所立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 若遗嘱是在他人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那就不是遗嘱人真实的想法,这样的遗嘱无效。 例如,有人以伤害遗嘱人及其家人相威胁,迫使遗嘱人立下不符合其本意的遗嘱,该遗嘱便不能被认可。 伪造的遗嘱以及被篡改的遗嘱内容,也都是无效的。 三、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像遗嘱中试图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就是无效的。 因为财产的处分权属于财产所有者,遗嘱人无权对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安排。 四、遗嘱形式合法 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法定要求,只有符合这些形式要件,遗嘱才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一份遗嘱,但其在立遗嘱时处于精神发病期。遗嘱中还包含试图处分小胡财产的内容,且是在小李胁迫下订立,同时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小朱去世后,小静主张按此遗嘱分配财产,小丽则认为遗嘱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处于发病期,无行为能力,根据相关规定,此时所立遗嘱应认定为无效。 2、遗嘱内容涉及处分他人财产,该部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且遗嘱是在胁迫下订立,并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同样无效。 3、遗嘱形式不合法,不符合法定要求,也导致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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