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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先传配偶再传子女可以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遗嘱,简单来说,就是遗嘱人对自身个人财产所做的预先安排。
遗嘱人完全能够依照自己内心的意愿,去指定遗产具体的分配方式。
1.指定先传配偶:
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可清晰、明确地表明,当自己离世后,将个人部分或者全部财产,优先安排由配偶来继承。
当遗嘱正式生效的那一刻起,相应财产的所有权便会依法转移至配偶的名下。
比如,一位老人在遗嘱中写明,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以及部分存款,在他去世后先由老伴继承,这样老伴就获得了这些财产的合法所有权。
2.再传子女:
很多遗嘱人希望最终财产能传至子女手中。
为此,遗嘱人可以要求配偶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比如配偶去世后,将所继承的财产再转交给子女。
具体操作方式有多种,配偶可以通过再次订立遗嘱,或者签署相关的财产转交协议等,以此来确保财产能够严格按照遗嘱人的意愿,顺利流转到子女手中。
例如,配偶在新遗嘱中明确表示,自己去世后,之前从老伴那里继承的财产全部由子女继承。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遗嘱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其次,遗嘱形式也要合法,这样才能切实保障遗嘱的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表明自己离世后,名下房产和部分存款先由配偶小李继承。同时要求小李在去世后,将继承财产转交给子女小胡和小丽。但小李认为房产应完全归自己支配,不愿再转给子女,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所立遗嘱若符合法定形式,且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的是真实意愿,那么该遗嘱是有效的。小李应按遗嘱要求,在满足条件时将财产转交给子女。
2、遗嘱的执行应遵循法律规定和遗嘱人的意愿。小李若执意不将财产转交给子女,小胡和小丽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的财产继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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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20:4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