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无效遗产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遗嘱被认定无效时,遗产的分配将遵循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配偶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涵盖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确定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像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承担主要医疗费用等,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存在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遗嘱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分配出现争议,焦点在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继承份额及特殊情况处理。小朱有配偶小丽、子女小胡和小静,还有兄弟姐妹小李等,且有长期照顾他的邻居。 案情分析: 1、法定继承人范围方面,小丽、小胡、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有他们存在的情况下,小李等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2、继承份额上,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但如果小胡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适当照顾;若小静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小朱共同生活,可适当多分。 3、特殊情况处理上,若小朱有依靠其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亲属,或者照顾他较多的邻居,可适当分得遗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