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由谁来写才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有效撰写主体及形式存在多种情况,下面为您详细说明: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 在书写过程中,要确保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准确,充分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 写好后,遗嘱人需在遗嘱结尾处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2.代书遗嘱: 这种遗嘱形式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 完成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日期,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录音录像遗嘱: 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危急情况消除后,若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则无效。 6.公证遗嘱: 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后的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想立遗嘱分配财产,他先自书一份遗嘱但未注明日期。后来因病无法书写,让小李代书,可只有一个见证人小胡在场。之后又制作打印遗嘱,小胡和小丽见证,但只在最后一页签名。小朱临终前口头立遗嘱,小静见证,危急过后未再立其他遗嘱。小朱去世后,遗嘱效力引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自书遗嘱因未注明日期,形式上存在瑕疵,可能影响其效力。 2、代书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不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规定,该代书遗嘱无效。 3、打印遗嘱未在每一页签名,不符合法定形式,效力存疑。 4、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消除后未再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应认定无效。 5、因无公证遗嘱,整体遗嘱效力需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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