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失效了遗产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遗嘱失效时,遗产的处理需遵循以下规则:
一、法定继承 遗嘱一旦失效,遗产便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分配。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配偶、子女、父母、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 在法定继承中,有着明确的继承顺序。 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是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例如,若某人生前未留下有效遗嘱,且其有配偶和子女,那么遗产就会先由配偶和子女进行继承。 二、份额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形。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比如,继承人中有残疾且无生活来源的,就应多分得一些遗产。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比如一直悉心照料被继承人生活起居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可适当多分。 三、协商处理 继承人之间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遗产的具体分配方式和份额。 这种协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以确保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妥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时遗嘱失效,留下一定遗产。其有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还有姐妹小静。争议点在于遗产如何分配,小静认为自己也应参与首轮分配,小胡称自己一直照顾小朱应多分。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规则,小李、小胡、小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先参与继承,小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参与首轮继承。 2、份额分配上,一般应均等,但小胡若能证明自己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继承人之间也可协商处理遗产分配,需遵循公平、合理、合法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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