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不公证怎么做才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即便不进行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类型遗嘱有效的具体条件: 1.自书遗嘱: 这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 书写时,要保证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需明确无误地表达出遗嘱人的真实想法。 写完后,遗嘱人需亲自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符合法定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代书完成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这些见证人要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以确保遗嘱的公正性。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同样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准确的年、月、日,防止出现遗嘱内容被篡改等问题。 4.录音录像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具体的年、月、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5.口头遗嘱: 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订立口头遗嘱,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临终前,因病情危急订立了口头遗嘱,指定财产由小李继承,有小胡和小丽两名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小朱康复,但未重新订立书面或录音录像遗嘱。之后小静提出,应按法定继承分配财产,双方就遗嘱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虽有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符合口头遗嘱订立的形式要件。 2、但危急情况消除后,小朱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却未重新订立,依据相关规定,此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失效,此时应按法定继承分配财产,小静的主张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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