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人后死亡赔偿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继承人后死亡(即转继承情况)涉及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这种情况下,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会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并不存在“赔偿”一说。 举例来说,假如甲立下遗嘱,指定乙继承部分房产。 当甲死亡后,在房产还未进行分割时,乙却不幸离世。 此时,乙原本应得的房产份额就会转由乙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这是因为在继承开始后,乙已经取得了对该房产份额的继承权,只是还未实际分割,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其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承接。 二、遗嘱继承人死亡后涉及的债权债务问题 (1)若遗嘱继承人存在债务,那么应当在其遗产范围内进行清偿。 对于与所继承的遗嘱遗产份额相关的债务,以该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例如,乙继承甲的遗产后,其自身还有一些债务,那么在偿还时,会先从乙的遗产中扣除,涉及继承甲遗产份额的部分,也以此份额为限来偿债。 (2)如果是因他人侵权等原因导致遗嘱继承人死亡,按照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涵盖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法定项目,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当地的经济水平等。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指定小李继承部分财产。小朱去世后,财产未分割时小李离世。之后,小胡主张小李的遗产份额应归自己(小胡非小李法定继承人)。同时,小李生前有债务,且其死亡是因小静侵权所致。 案情分析: 1、对于遗产份额问题,小李在继承开始后已取得对应财产继承权,虽未实际分割,但份额应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小胡主张无法律依据。 2、关于小李的债务,应在其遗产范围内清偿,涉及继承小朱遗产份额部分,以此份额为限偿债。 3、因小静侵权致小李死亡,小静应按侵权责任规定,承担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法定项目的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依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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