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什么时候生效有无期限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的生效及期限问题,现做如下详细解答:
一、生效时间 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方才生效。 遗嘱本质上是遗嘱人生前对自身个人财产所做的处分安排。 在遗嘱人在世期间,尽管遗嘱已经订立,但它并不具备实际的法律效力。 这是因为,在遗嘱人生前,其对个人财产仍享有完全的处分权,财产的实际归属和使用等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只有当遗嘱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后,遗嘱才正式开始生效。 此时,遗产继承等一系列相关事宜便会依据遗嘱的具体内容来进行处理。 二、有无期限 一般而言,遗嘱生效后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期限限制。 只要遗嘱在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上都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遗嘱人死亡后,它就会一直保持有效,从而确定遗产的具体分配方式。 不过,若出现新的法律事实,可能会导致遗嘱被撤销或变更。 比如,遗嘱人在订立遗嘱后,又订立了新的有效遗嘱,且新遗嘱的内容与原遗嘱存在冲突,那么原遗嘱中与之冲突的相关部分就可能不再具有法律效力,遗产分配将以新遗嘱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订立遗嘱,指定自己的一套房产由儿子小李继承。小朱在世时,小李认为遗嘱已生效想提前处理房产,小朱不同意,产生争议。后来小朱去世,不久后又发现小朱生前还订立了一份新遗嘱,指定该房产由女儿小静继承,这又引发新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小朱在世时,遗嘱虽已订立但未生效。因为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小朱生前对房产仍有完全处分权,所以小李不能提前按遗嘱处理房产。 2、小朱去世后,新遗嘱的出现使原遗嘱与之冲突部分失效。由于新遗嘱符合规定且指定房产由小静继承,故房产应按新遗嘱由小静继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