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书面遗嘱有证明人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书面遗嘱但有证明人的情况下,具体情况需分别看待:
1.口头遗嘱方面: 当遗嘱人处于危急状况时,比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故等,生命垂危或面临其他紧急情形,使得其无法通过正常的书面或录音录像等方式订立遗嘱时,是可以立口头遗嘱的。 并且,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里的见证人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比如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等。 当危急情况消除后,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例如,某人在车祸现场生命垂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后来经过救治恢复健康,能够书写遗嘱了,此时之前的口头遗嘱便不再有效。 2.代书遗嘱方面: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代书完成后,需要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如果仅有证明人,但是不满足上述这些形式要件,那么这份代书遗嘱就是无效的。 比如,代书人忘记签名或者日期标注不明确等情况,都会导致代书遗嘱无效。 总之,在没有书面遗嘱但有证明人的情况下,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相应遗嘱形式的法定条件,若不符合,就可能不被认定为有效遗嘱。 案情回顾: 小朱突发重病生命垂危时立口头遗嘱,有两个具备条件的证明人在场。后病愈能书写遗嘱。小胡的代书遗嘱有证明人,但代书人忘记签名。争议点在于小朱口头遗嘱后期的效力及小胡代书遗嘱的有效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其在危急时所立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消除且能以书面形式立遗嘱后,依据法律规定,之前的口头遗嘱无效。 2、小胡的代书遗嘱,虽有证明人,但代书人忘记签名,不满足代书遗嘱需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法定形式要件,所以该代书遗嘱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