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遗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是否存在时间限制,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在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情形下,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便即刻开始,从本质上来说,不存在非常严格的时间限制。 这意味着继承人在理论上可以在任何合适的时候,主张自身的继承权,去行使相应的继承权利,进而对遗产进行分割。 比如,在被继承人去世多年后,继承人依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和遗嘱等,要求对遗产进行合理分配。 不过,当继承过程中涉及到纠纷并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时,就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了。 按照《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 这个时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及清楚义务人是谁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二、受遗赠 对于受遗赠这种情况,法律有较为明确的时间要求。 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这一事实后,需要在六十日内,作出明确的表示,表明自己是接受还是放弃受遗赠。 如果在规定的六十日期限到期后,受遗赠人没有作出任何表示,那么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其放弃了受遗赠的权利。 综上所述,遗产继承在实际的分割等操作层面,总体上一般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但在受遗赠以及因继承产生纠纷并提起诉讼这两种情况下,是有明确的时间要求的。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法定继承人小李和小胡多年后才要求分割遗产,产生分歧。另外,小朱生前立遗嘱表明将部分财产遗赠给小丽,小丽得知后超过六十日未作表示。小静认为小丽应放弃受遗赠权,双方发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李和小胡分割遗产的情况,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小朱死亡时继承便开始,不存在严格时间限制,他们可在合适时候主张继承权并分割遗产。 2、对于小丽受遗赠一事,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表示,小丽逾期未作表示,依法应视为放弃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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