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方式的取得根据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继承方式的取得根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法有效的遗嘱 遗嘱要想合法有效,需同时满足形式和实质要件。 从形式方面来看,常见的遗嘱类型有多种。 打印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从实质要件讲,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而且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二、遗嘱人的指定 遗嘱人会在遗嘱中清楚地指定继承人以及各继承人对应的继承份额等相关内容。 只有那些被遗嘱人明确指定的继承人才具备按照遗嘱继承相应遗产的权利。 三、遗嘱的变更与撤销 遗嘱人在订立遗嘱后,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对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 只要这种变更或撤销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在确定遗嘱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时,就应当以最终有效的遗嘱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自书遗嘱,指定小李继承其房产。但该遗嘱未注明日期。小朱后期又在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下,订立打印遗嘱,指定小胡继承房产,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了名并注明日期。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胡就房产继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自书遗嘱因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可能导致该遗嘱的效力存疑。 2、小朱后期订立的打印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日期,形式要件完备。按照遗嘱的变更与撤销相关规定,应以最终有效的打印遗嘱为准,小胡可能更有权利继承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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