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房屋拆迁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中涉及房屋拆迁后的有效性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遗嘱订立时房屋未拆迁 当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房屋还未进入拆迁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受胁迫、欺诈等违背其内心想法的情形。 同时,遗嘱还需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例如,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写完后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若满足这些条件,该遗嘱通常是有效的。 即便后续房屋遭遇拆迁,这份遗嘱对于房屋拆迁后所对应的各项权益,比如拆迁补偿款、安置房屋等,一般仍然具有拘束力。 因为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其意图就是对该房屋及其相关权益作出安排。 二、遗嘱订立时房屋已拆迁 若在订立遗嘱时,房屋已经完成拆迁,原来的房屋实际上已不复存在。 此时,遗嘱中针对该房屋的具体内容,由于标的物已经灭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不过,如果遗嘱中对拆迁后的权益,如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安置房屋的归属等有明确的安排,并且这些安排符合法定条件,那么相关内容依然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订立遗嘱,将自有房屋相关权益留给小李。小胡对此有异议,争议点在于遗嘱涉及房屋拆迁后的有效性。若订立遗嘱时房屋未拆迁,遗嘱是否对拆迁权益有效;若已拆迁,针对原房屋内容及拆迁权益安排效力如何。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订立遗嘱时房屋未拆迁,只要遗嘱体现其真实意愿,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且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即便后续房屋拆迁,该遗嘱对拆迁补偿款、安置房屋等权益一般仍有拘束力。 2、若订立遗嘱时房屋已拆迁,原房屋不复存在,遗嘱中针对原房屋内容可能无效。但如果对拆迁后权益有明确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安排,相关内容依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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