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女儿都嫁出去,房子归谁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两个女儿都嫁出去后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结合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
一、父母房产的情况 当房子是父母的房产时,在父母在世期间,房子的所有权毫无疑问归父母所有。 父母拥有完全自主的处置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决定房子的去向。 而当父母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时,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处理房产。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通常对房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当然,如果存在特殊情况, 二、其他房产情况 如果房子是两个女儿共同出资建造的,并且有明确约定按份共有的,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的份额来确定房产的归属。 若是共同共有,一般需要两个女儿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分割房产。 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进行判决。 总之,房子的归属要综合房产的具体性质、相关约定以及是否有遗嘱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姐妹,均已出嫁。父母去世且未留遗嘱,留下一处房产,二人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多分,小丽则认为应平分。此外,姐妹俩还共同出资建了另一处房,约定不明,对该房归属也有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父母的房产,在无遗嘱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小朱和小丽本应享有平等继承权。但小朱若能证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在分配房产时可适当多分。 2、对于姐妹俩共同出资建造的房产,因约定不明,属于共同共有。应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判决房产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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