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后是否需要帮对方还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后是否需要帮对方还债这一问题,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限定继承原则 在大多数情况下,遵循限定继承原则。 这意味着继承人承担的还债责任是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举例来说,假如被继承人留下了价值100万元的遗产,其中可能包括房产、存款等各类资产。 而经核算,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为80万元。 此时,继承人就需要从这100万元的遗产中拿出80万元来偿还债务。 但如果被继承人的债务高达120万元,那么继承人只需用这100万元遗产去偿还,对于剩余的20万元债务,继承人是无需承担偿还责任的。 因为限定继承原则明确了继承人的还债责任范围仅限于所继承的遗产价值。 二、放弃继承 当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不接受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相应地,也就无需承担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债务偿还义务。 这是为了保障继承人的自主选择权,使其在面临可能的债务负担时,能够有选择不继承从而避免债务风险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价值80万遗产,同时有100万债务。小朱的子女小李和小胡对于是否要用遗产偿还债务及偿还多少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应全还,小胡则觉得应按限定继承原则还。此外,小朱的另一个子女小丽表示放弃继承,是否还要偿债也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按照限定继承原则,小李和小胡作为继承人,承担的还债责任应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80万为限,对于超出遗产价值的20万债务,他们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2、小丽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根据相关规定,她对小朱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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