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后房产没人买债务谁承担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后房产没人买时债务的承担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定继承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是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 简单来说,当继承了房产后,就需要在房产的价值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但要是债务达到了120万,超出了房产的价值,此时继承人最多也只需承担100万的债务,超出部分继承人无需负责。 因为限定继承原则就是要保障继承人在合理范围内承担责任,避免因被继承人的高额债务而使继承人陷入过度的经济困境。 二、放弃继承 当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时,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是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的。 这是对继承人权利的一种保护,使其在不想要继承遗产的情况下,无需承担相应的债务负担。 三、特殊情况 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特殊情况,那么可能会存在共同债务人等其他责任承担主体。 总之,继承房产后通常在房产价值范围内承担债务,放弃继承一般无需担责,特殊情况则需具体分析。 案情回顾: 小朱继承了一套房产,房产评估价值100万,被继承人遗留债务120万。小朱认为应按限定继承原则只需承担100万债务,而债权人要求小朱清偿全部120万债务,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胡放弃继承却被要求偿债,以及小丽称部分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存在责任划分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限定继承原则,小朱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即只需承担100万债务,超出部分无需负责,这是保障继承人合理承担责任。 2、小胡明确放弃继承,依法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不负清偿责任,其权利应得到保护。 3、对于小丽提及的特殊情况,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其他家庭成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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