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痴呆立遗嘱公证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老年痴呆患者立遗嘱公证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病情较轻且具备行为能力时有效 当老年痴呆患者在立遗嘱时,尽管患有老年痴呆疾病,但依然能够清楚地表达自身意愿。 例如,对于自己名下的房产、存款等财产状况,有清晰准确的认知,清楚知道哪些财产要分配给哪些继承人;对于遗嘱中涉及的各项具体事项,如遗产分配的比例、特定财产的特殊安排等,也都有明确的理解和规划。 并且,经过专业机构全面、严谨的鉴定,确定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其所立遗嘱经过公证后是有效的。 公证程序会严格审查遗嘱人的身份信息,确保其真实可靠;同时,也会着重考察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自愿,是否存在被胁迫、欺骗等情况。 二、病情严重且丧失行为能力时无效 若老年痴呆患者病情发展到较为严重的程度,已经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 此时,该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即便其所立遗嘱经过了公证,也是无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患有老年痴呆症,立了一份遗嘱并进行了公证。争议点在于该公证遗嘱是否有效,小朱时而对财产状况清晰,时而糊涂不认识亲人。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在立遗嘱时病情较轻,能清楚表达自身意愿,对财产状况、遗产分配等有清晰认知,且经专业机构鉴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证程序也严格审查确认其身份及意思表示真实自愿,那么该公证遗嘱有效。 2、若小朱病情严重,无法辨认自己行为,不认识亲人、对财产无概念、不能正确表达想法,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便遗嘱经过公证,也是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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