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见证人什么人最合适一点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是一项严肃且重要的事务,而遗嘱见证人需要符合特定的法定条件,以下几类人相对比较适合担当此角色:
1.律师: 律师经过专业的法学教育和实践训练,拥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 在遗嘱见证方面,他们不仅熟悉各类遗嘱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细节,还能精准把握法律条文的内涵和外延。 同时,律师还能依据具体情况,为立遗嘱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从法律角度保障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公证员: 公证员是国家公证机构的专业工作人员,其身份具有很强的公信力。 公证员在见证遗嘱过程中,会遵循严格的公证程序和规范,对遗嘱的订立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和记录。 由公证员作为见证人,能使遗嘱在法律层面上获得更权威的认可,进一步增强遗嘱的可信度和证明力。 3.社区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人员长期在基层工作,对所在社区居民的情况较为熟悉。 他们与遗嘱人一般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能够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见证遗嘱的订立过程。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遗嘱,找了律师小李、公证员小胡和社区工作人员小静作见证人。但小朱的继承人小丽认为小李收费高可能影响公正,小胡的公证程序繁琐多余,小静不专业不能作见证人,对这三人见证遗嘱的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律师小李具备专业法律知识,能确保遗嘱形式、内容合法,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其收费不影响见证的公正性,符合遗嘱见证人的条件。 2、公证员小胡遵循严格程序和规范审查记录,能增强遗嘱可信度和证明力,其公证程序是保障遗嘱效力的必要环节。 3、社区工作人员小静与遗嘱人无利害关系,能客观公正见证,具备见证能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