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哪个优先受理好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实施后,关于遗嘱效力的规定有了重要变化,不再区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性,而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然后在遗嘱结尾处签名,并明确注明年、月、日。 这种遗嘱形式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充分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遗嘱人可以在自己熟悉、私密的环境中,按照自己的节奏和想法书写遗嘱内容。 例如,一位老人可以在自己的书房里,静下心来仔细思考财产分配等问题,并亲自书写下来。 不过,自书遗嘱也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其形式要求相对不那么严格,可能会出现笔迹难以辨认、内容存在涂改或不完整等情况。 所以,在认定自书遗嘱的效力时,需要对笔迹的真实性、内容的完整性等方面进行仔细审查。 2.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构按照严格程序进行公证的遗嘱。 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但即便之前有公证遗嘱,如果遗嘱人之后又立新遗嘱,那么也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因此,不存在哪种遗嘱优先受理的问题,关键在于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且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遗嘱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李。后来,小朱又自书了一份遗嘱,注明将房产留给小胡。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胡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哪个效力优先。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再区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性,而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小朱先立公证遗嘱后又自书遗嘱,自书遗嘱为最后所立遗嘱。 2、在认定小朱自书遗嘱效力时,需审查笔迹真实性、内容完整性等。若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且体现小朱真实意思,那么房产应按自书遗嘱归小胡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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