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主张撤销离婚后的放弃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主张撤销离婚后放弃继承权,可参照以下详细要点来操作:
一、判断放弃行为的性质 首先要明确放弃继承权这一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 在实际生活中,常见的可撤销情形包括欺诈、胁迫以及重大误解等。 例如,若一方在离婚时欺骗另一方,称放弃继承权能带来某些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利益,从而诱导对方放弃,这就可能构成欺诈;或者一方以伤害对方及其家人等手段胁迫对方放弃继承权,这便属于胁迫情形;又或者当事人因对继承相关法律规定或事实存在错误认识而放弃,可能构成重大误解。 二、收集证据 1.若放弃行为是因欺诈导致,就要尽力收集对方实施欺诈行为的各类相关证据。 2.若是胁迫所致,需要有能够清晰体现当事人处于受胁迫状态的证据。 例如,留存对方进行威胁时的录音等,以此证实放弃继承权并非出于自愿。 三、行使撤销权的期限 一般来说,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具体的期限会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所以要及时关注并把握好这个时间节点。 四、法律途径 在准备好充分的证据之后,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诚恳地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放弃继承权的行为。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事实以及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细致的审理和公正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小李欺骗小朱称放弃继承权可获得一笔巨额财产,小朱信以为真便放弃了继承权,后发现根本无此财产。小朱想撤销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但不确定是否可行,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放弃行为的性质看,小李欺骗小朱,使其在错误认知下放弃继承权,此行为可能构成欺诈,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 2、小朱需收集证据,如双方关于虚假承诺的聊天记录,或找知晓此事的证人作证,以证明放弃并非其真实意愿。 3、小朱应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注意把握时间节点。 4、小朱准备好证据后,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放弃继承权的行为,由法院依法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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