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把遗嘱写进离婚协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可以把遗嘱写进离婚协议中,具体原因阐释如下:
一、性质存在明显差异 离婚协议主要是夫妻双方为了解除婚姻关系而达成的一份协议。 它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婚姻关系的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及探视等一系列与婚姻相关的问题。 其核心是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解除婚姻关系时所涉及的各种事宜。 而遗嘱则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的个人处分行为。 它体现的是遗嘱人对自己身后财产及事务的安排意愿, 二、生效时间各不相同 离婚协议只有在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才正式生效,此时它开始对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进行调整和规范。 而遗嘱在遗嘱人死亡之前,只是一份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文书,遗嘱人在生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变更或撤销遗嘱内容。 综上所述,遗嘱和离婚协议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文书,有着各自明确的功能和生效条件,不能混为一谈,应当分别订立。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协商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小朱想把自己提前写好的遗嘱内容放进离婚协议中,小李不同意,认为遗嘱不应写进离婚协议,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最终未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从性质看,离婚协议是处理婚姻关系存续及解除时相关事宜的协议,涵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遗嘱是对身后财产及事务的安排,二者性质不同,不能混同。 2、生效时间上,离婚协议需办理完离婚登记才生效,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生前还可变更撤销,所以遗嘱不能写进离婚协议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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