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谁是第一继承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配偶 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夫妻之间依法相互享有继承权。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相互扶持、共同生活,经济上也往往相互依赖。 当一方离世时,另一方有权继承其遗产,这是对婚姻关系中财产权益的一种保障,确保生存一方在经济上能有一定的依托。 二、子女 子女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涵盖范围较广。 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他们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只要存在实际的扶养关系,继子女就享有继承权。 三、父母 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他们对子女的成长付出心血,在子女离世后,有权利继承其遗产。 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等,分配遗产时会予以照顾。 案情回顾: 小朱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小静、小丽均主张继承。争议点在于非婚生子女小胡能否与小李等同等继承,以及小静、小丽作为继父母的继承份额问题。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小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小朱遗产,这是对婚姻关系中财产权益的保障。 2、非婚生子女小胡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小李等同等继承。 3、小静、小丽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如果存在生活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等情况,分配时会予以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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