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遗产的有哪些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遗产继承涉及到不同类型的继承人,主要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有明确规定的,具体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在婚姻关系中相互扶持,共同生活,对家庭财产有着共同的权益。 子女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范围广泛,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其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养子女,经合法收养程序形成的亲子关系;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同样位列第一顺序,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涵盖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人 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遗产,这些被指定的人就是遗嘱继承人。 此外,被继承人还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以此实现自己对财产处置的意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父母小静和小丽。小朱生前立遗嘱指定小胡为遗嘱继承人。小李认为自己作为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参与遗产分配,与小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定继承角度看,小李作为配偶、小胡作为子女,小静和小丽作为父母,均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遗嘱情况下,他们都有权利继承小朱遗产。 2、但小朱生前立有遗嘱指定小胡为遗嘱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在有遗嘱的情形下,应按遗嘱内容执行,即遗产由小胡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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