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过的遗嘱可以改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证过的遗嘱是可以更改的,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一、法律层面的依据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拥有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 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遗嘱人的自主意愿,因为随着时间推移、个人情况变化等多种因素,遗嘱人可能会对之前所立遗嘱的内容产生新的想法或需求,法律赋予其变更的权利是合理且必要的。 二、具体的更改方式 重新公证: 遗嘱人若想更改之前公证过的遗嘱内容,可选择再次办理公证遗嘱。 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公证程序,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对遗嘱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新的公证遗嘱完成后,将在法律上取代旧的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立新遗嘱: 遗嘱人还可以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录像、口头等其他法定形式来立新遗嘱。 若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不过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公证遗嘱由于经过了严格的公证程序,其证明力相对较强。 总之,公证遗嘱并非不可更改,遗嘱人可依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变更。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曾公证过一份遗嘱,将财产留给小李。后来小朱与小胡关系变好,想更改遗嘱把财产留给小胡,于是重新自书了一份遗嘱,但未再进行公证。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胡就财产分配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公证遗嘱未重新公证更改的情况下,新自书遗嘱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遗嘱人有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小朱有权更改之前公证过的遗嘱。 2、小朱虽未重新公证遗嘱,但通过自书形式立新遗嘱,且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小朱的新自书遗嘱有效,财产应按新遗嘱分配给小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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