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老人过世遇拆迁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宅基地老人过世遇拆迁的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宅基地归属 在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属于集体的,农户仅仅拥有使用权。 当家中老人过世后,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存在合法的继承人,那么这些继承人就能够依据法律规定继承房屋。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 例如,老人的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后就能继续在这片宅基地上生活。 二、拆迁补偿 1.房屋补偿:房屋补偿款是归房屋继承人的。 补偿款的分配要按照继承份额在继承人之间进行。 如果老人没有立下遗嘱,一般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分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通常是均等的。 2.宅基地补偿:宅基地补偿款原本是归集体的。 不过,因为继承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的,继承人可按规定获得部分补偿。 三、特殊情况 要是老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房屋,当房屋因各种原因坍塌灭失后,宅基地就会由集体收回。 在这种情况下,遇到拆迁时,相关的补偿就会全部归集体所有。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及房屋,父母过世后,小朱和其弟弟小李对宅基地归属及遇拆迁时补偿分配产生争议。小朱想独占,小李认为应平分。且若存在放弃继承或无继承人情况,补偿归属也有分歧。 案情分析: 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小朱和小李作为合法继承人,可继承房屋,依据“地随房走”原则继续使用宅基地,不能独占。 2、房屋补偿款按继承份额分配,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所以应平分。宅基地补偿款虽归集体,但继承人因继承房屋继续使用可获部分补偿。 3、若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且房屋灭失,宅基地由集体收回,拆迁补偿归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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