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后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死亡后债务的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定债务性质 要明确死者所遗留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其他性质的债务。 若为个人债务,那么就需用死者的遗产来进行清偿。 这里所说的遗产,是指死者在生前个人所拥有的、完全合法的财产,像个人的房产、存款、车辆以及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等,这些都属于遗产的范畴,将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 二、遗产清偿顺序 在使用遗产清偿债务时,是有明确顺序的。 首先,要用遗产去缴纳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这是必须优先完成的。 在完成税款缴纳后,再去清偿其他债务。 而且,清偿债务是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的。 例如,若遗产经评估后价值为100万元,而死者遗留的债务为80万元,那么这80万元的债务就能够全部得到清偿;但要是债务达到了120万元,那么只需用遗产清偿100万元即可,超出遗产价值的那20万元,继承人是无需承担偿还责任的。 三、继承人责任 如果继承人选择继承遗产,那么就应当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对死者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反之,若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遗留的债务,继承人可以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四、共同债务 要是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一方死亡后,生存的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债务,其中部分为个人债务,包括生前经营欠款等,还有一些可能是夫妻共同债务。小朱有遗产如房产、存款等。继承人小李对是否继承遗产以及如何清偿债务存在疑惑,特别是涉及夫妻共同债务部分,小静作为配偶的责任界定不清晰。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个人债务,需用其遗产清偿,如房产、存款等都可用于偿债。 2、清偿时先缴纳生前税款,再清偿其他债务,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无需承担。 3、若小李继承遗产,要在继承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担责。 4、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小静作为生存一方要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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