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没了财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父母去世后财产第一继承人的相关规定,有着明确且细致的安排,具体如下:
一、第一继承人的范围及界定 1.配偶:当父母其中一方离世时,在世的另一方作为配偶,依法享有继承权。 这是基于婚姻关系所赋予的权利,配偶在家庭生活中与逝者共同经历诸多,对家庭财产的积累也有贡献,所以在继承上有相应的权利。 2.子女:涵盖多种情况。 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孕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出生于非婚姻状态,但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养子女,经合法收养程序成为家庭一员的;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他们在生活中与被继承人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3.父母:例如父亲去世后,其父母(即祖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他们在亲情关系中对子女的财产有法定的继承份额。 二、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若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财产,其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以及父母小静都要求继承财产。争议点在于小胡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要求多分财产,而小丽认为应平均分配。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父母小静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小朱的财产。 2、小胡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按照遗产份额分配原则,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可适当多分。而不能如小丽主张的简单平均分配,应综合考虑各继承人情况合理分配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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