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要有什么要求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是一项严肃且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行为,有以下具体要求: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味着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有清晰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若为无行为能力人,因为这些人可能无法真实、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反映遗嘱人内心真实的想法。 若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伪造的遗嘱,即并非遗嘱人本人意愿体现的虚假遗嘱,同样无效。 若遗嘱部分内容被篡改,那么被篡改的这部分内容也是无效的。 三、遗嘱内容须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遗嘱不能对他人的财产进行处分,因为个人只能对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进行安排。 四、遗嘱形式须符合法律规定 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多种。 不同形式有各自法定要求,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一份遗嘱,其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立遗嘱时正处于发病期。小胡质疑遗嘱效力,称小朱当时无法辨认自己行为。且遗嘱部分内容被小静篡改,涉及财产分配与小朱真实想法不符,遗嘱形式也未按自书遗嘱要求注明日期。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处于发病期,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根据相关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部分内容被小静篡改,被篡改部分内容应认定为无效。 3、遗嘱形式上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自书遗嘱法定要求,该遗嘱形式上存在瑕疵,影响其法律效力。 4、遗嘱内容应基于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因小朱立遗嘱时状态及篡改情况,此遗嘱难以体现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