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接受的遗赠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接受的遗赠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法律条文,当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仅归一方的财产,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婚内接受遗赠的实际情况中,如果遗嘱清晰地表明该遗赠仅仅归受遗赠的那一方所有,那么这样的遗赠就属于个人财产范畴,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在后续的离婚过程中,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的。 然而,倘若遗嘱并未明确规定该遗赠只归某一方所有,一般情况下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法律需要在各种情况下进行权衡和判断,以确保财产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根据具体的遗嘱内容、赠与合同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综合判定该遗赠的归属性质,从而避免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婚内接受了小静的房产遗赠。小静的遗嘱未明确表明该房产只归小朱一方所有,后小朱与小李感情破裂闹离婚,小李主张分割该房产,小朱则认为是自己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仅归一方的财产,才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本案中,小静的遗嘱未明确指定房产归小朱个人,所以一般情况下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这种情况下,小李主张分割房产有一定法律依据。若小朱想主张该房产为个人财产,需提供其他能证明该房产应归其个人的证据,否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该房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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