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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去世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1.首先要明确遗产的范围,这里主要指的是已经去世的那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里所占有的那份份额。
通常来讲,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当中,有一半是属于去世方的遗产。
2.接着,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进行分配。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假如去世方的父母仍然在世,那么配偶和子女就需要与父母一起共同继承这部分遗产。
3.一般情况下,各继承人所分得的份额是均等的。
然而,如果有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可以多分得一些。
4.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够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遗产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但要是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做出判决。
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继承人的扶养情况、对遗产的贡献等,来确定每个继承人最终分得的遗产份额。
5.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供一些相关的材料,像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这些材料是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必要条件。
办理手续要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去进行,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审核,最终完成房产的过户登记,将房产的所有权转移到继承人的名下。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与配偶小李共有价值100万的房子,关于小朱50万遗产分配产生争议。小胡等子女、小朱父母认为应均分,而长期照顾小朱的小丽觉得自己应多分,继承人之间协商不成。小静主张按法定程序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案情分析:

1、明确遗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即50万为小朱遗产,这是后续分配基础。
2、按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小丽及小朱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均分遗产。
3、小丽长期照顾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适当多分。
4、继承人协商不成可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扶养情况等确定份额。
5、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提供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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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21: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