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去世后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配偶离世后所购置的房子,通常情况下是不算作共同财产的。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涵盖了双方在这一期间所获得的各类财产。 不过,要是一方通过继承或者受赠得到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只归这一方所有,不然的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配偶离世后,其遗产便开始进入继承程序。 倘若这所房子是通过继承配偶的遗产才购买的,并且遗嘱或者法律规定该房子属于配偶一方的遗产,那么此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要是购买房子的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又无法清晰地分辨出哪些是继承所得,哪些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这种情况就很可能会引发争议。 此时,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判断和妥善的处理。 总而言之,判断配偶去世后购买的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最为关键的就在于房子的取得方式,以及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遗嘱约定。 只有明确了这些方面,才能准确地界定该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的配偶离世后,小朱用部分继承遗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子。小丽认为该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认为应按遗产归属算个人财产,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遗嘱或法律规定房子对应的遗产明确归小朱配偶一方,那么从继承角度看,此部分对应购买房产份额不应算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购买房子资金中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若无法分清与继承所得界限,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按比例等方式确定各自份额,以界定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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