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是否属于期待权范围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权属于期待权范畴,下面为你展开详细分析:
一、期待权的概念阐释 期待权,简单来说,是一种在未来存在取得与实现可能性的权利。 在生活中,有很多权利并非当下就能完全实现,而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后,才有可能真正拥有。 二、继承权在继承开始前的具体状态 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所拥有的继承权处于一种期待的地位。 这是因为,此时被继承人仍然健在,遗产还没有实际转化为可供继承的财产,继承人也就无法真正获得遗产。 例如,在父亲还在世的时候,子女虽然依据法律规定享有法定继承权,但他们并不能实际去继承父亲的财产。 就好比树上还未成熟的果实,虽然从某种意义上知道将来可能会属于自己,但在果实成熟掉落之前,是无法真正拿到手的。 三、继承开始后的权利转变 当继承开始,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这种原本的期待权就会转变为既得权。 此时,继承人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实际取得遗产,开始对遗产进行合法的处置。 综上所述,在继承开始前,继承权是基于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而存在的期待权,具有取得遗产的期待可能性。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健在时,小朱依据法律规定享有法定继承权,但父亲的财产尚未转化为可供继承的遗产。父亲去世后,小朱主张继承遗产,然而小胡却称小朱在父亲在世时的继承权只是期待权,不算真正拥有,不能继承,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继承开始前,小朱的继承权处于期待地位,因为此时父亲健在,遗产未实际形成,符合期待权的特征,就像购买期房在交房前的权利状态。 2、当父亲去世继承开始后,小朱的期待权转变为既得权,他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实际取得遗产并进行合法处置,小胡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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