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事由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不论其背后的动机是什么,只要实施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就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以及基本的伦理道德准则。
二、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
当继承人的主观目的明确是为了争夺遗产而对其他继承人实施杀害行为时,这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继承秩序。
三、遗弃或严重虐待被继承人
遗弃被继承人,意味着公然违背自己对被继承人应尽的抚养或赡养义务,而虐待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的,如长期对被继承人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折磨,也会丧失继承权。
四、严重伪造、篡改等遗嘱行为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是对被继承人真实意愿的恶意破坏,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会导致继承权丧失。
五、胁迫妨碍被继承人遗嘱行为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同样会丧失继承权。
若继承人出现上述任何一种行为,经相关法律程序严格认定后,其继承权将被依法剥夺。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均为被继承人小静的继承人。小朱为独占遗产杀害小李;小胡因嫌照顾麻烦遗弃小静;小朱还伪造小静遗嘱,试图多占份额;小丽胁迫小静变更遗嘱,争议点在于他们是否会因此丧失继承权。

案情分析:

1、小朱故意杀害小李,主观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严重破坏继承秩序,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应丧失继承权。
2、小胡遗弃小静,公然违背对被继承人的赡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其行为会导致丧失继承权。
3、小朱伪造遗嘱,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恶意破坏被继承人真实意愿,应丧失继承权。
4、小丽胁迫小静变更遗嘱且情节严重,这种行为同样会使其丧失继承权。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1 19:4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