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死亡妻子后死亡遗产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产归属在不同情形下有明确的确定方式,具体如下:
1.丈夫死亡时的遗产归属情况: 当丈夫死亡,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得的财产。 一般来说,会将这些共同财产平均分为两份,其中一半归妻子所有。 这是基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剩下的另一半财产,则作为丈夫的遗产。 丈夫的遗产将由其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此时就是妻子)、子女以及父母等。 他们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遗产。 法定继承顺序通常是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妻子随后死亡时的遗产归属情况: 妻子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得的一半,以及通过继承丈夫遗产所获得的部分,共同构成了妻子的遗产。 妻子的遗产同样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父母等。 需要注意的是,此时丈夫已经死亡,所以不再作为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如果妻子生前立有遗嘱,那么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来进行遗产分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总之,遗产的具体归属需要综合考虑法定继承顺序、遗嘱情况以及财产的具体构成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二人育有一子小胡。小朱死亡后,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小丽认为应全归自己,小胡认为应先分割再继承,争议产生。后小丽也死亡,她生前立有遗嘱将部分财产给小静,小胡则主张应按法定继承全由自己继承,引发纠纷。 案情分析: 1、小朱死亡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平均分割,一半归小丽。另一半作为小朱遗产,由小丽、小胡及小朱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按法定份额继承。 2、小丽死亡时,其从共同财产分得的一半及继承小朱的部分构成遗产。因有遗嘱,部分财产应按遗嘱给小静,其余部分再由小胡等法定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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