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房子是共同财产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定继承的情况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定继承:当夫妻双方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时,一方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一般情况下,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各类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通常会被推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例如,夫妻一方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从其父母处继承了一套房产,若无其他特殊情况,此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遗嘱有明确指定的法定继承:不过,如果遗嘱中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该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遗嘱中写明某套房产由儿子一人继承,那么即使儿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了该房产,此房产也仅为儿子的个人财产。 二、遗嘱继承的情况 1.遗嘱指定一方继承:若遗嘱明确指定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此房产就是该方的个人财产。 2.遗嘱未明确表明只归一方:若遗嘱未明确表明房产只归一方,且继承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会将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判断继承的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遗嘱是否有明确指定以及继承行为发生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从其父母处获得一套房产。但小朱父母遗嘱中未明确表明房产归属。后来两人因感情问题闹离婚,小李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认为是自己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且遗嘱未明确指定的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从小李角度看,其主张有一定法律依据。 2、小朱虽认为是个人财产,但因遗嘱未明确表明只归其一人,所以该房产难以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从法律规定和本案实际情况看,此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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